聚焦“粉丝文化”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 共筑清朗网络空间

2019-12-20 09:48:58 来源:互联网 阅读:0
【摘要】“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 共筑清朗网络空间”新闻发布会现场经济日报-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9日讯 近年来,我国娱乐文化产业蓬勃发展,“粉丝文化”迅速兴起,公众媒介渠道不断拓宽。与此同时,网络空间中侵害名誉

聚焦“粉丝文化”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 共筑清朗网络空间

“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 共筑清朗网络空间”新闻发布会现场

经济日报-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9日讯 近年来,我国娱乐文化产业蓬勃发展,“粉丝文化”迅速兴起,公众媒介渠道不断拓宽。与此同时,网络空间中侵害名誉权行为也时有发生,尤其是在涉互联网侵害人身权案件中,青少年实施侵害名誉权行为的纠纷较为多发,网络言论失范行为亟待规范。因此,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建设,构建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期待。

在这样的背景下,北京互联网法院坚持“以裁判促规则,以规则促治理”,集中研判青少年涉互联网侵害名誉权案件,深挖青少年言论失范问题成因,探索相关治理对策。围绕调研成果,12月19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以“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 共筑清朗网络空间”为主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。

发布会上,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《“粉丝文化”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行为问题研究报告》,报告涵盖涉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纠纷的基本情况,“粉丝文化”影响下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行为的主要特点、成因分析、治理对策与建议等多方面内容。

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姜颖副院长介绍,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共收案41948件,其中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3836件。在这3836件中,网络名誉权侵权纠纷1075件,占比28%。以青少年为涉嫌侵权主体(即案件被告)的网络侵害名誉权行为,主要集中于从事演艺工作的公众人物名誉权侵权案件中。此类案件共计125件,占全部网络侵害名誉权纠纷的11.63%。

经济日报-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,此类案件中的原被告在年龄、职业上具有明显的特点,即作为被告的青少年大部分为在校大学生,年龄在30岁及以下的占比70%,其中年龄最小的为19岁;而原告则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,职业多为演员、歌手,多因出演热播电视剧、网剧等影视作品及参与选秀综艺节目等受到广泛关注。被控侵权行为内容包括使用侮辱性语言、捏造事实等,涉诉侵权行为相对集中于社交平台,包括新浪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、豆瓣等。在“粉丝文化”影响下的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行为有一些显著的特点,比如实施网络侵害名誉权行为时粉丝心态明显、侵权中多使用“饭圈”网络语言、逃避诉讼、法律意识淡薄且存在侥幸心理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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